著名商標是指通過省市著名商標認定部門(通常是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標”稱號的商標,該商標在獲認定的地域范圍內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護。全國各個不同的省份之間對獲得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獎勵及影響力也有所不同,以“陜西省著名商標”為例,陜西省著名商標是指在陜西境內享有較高知名度,為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陜西省作為全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大省之一,企業之間的競爭極其激烈,陜西企業的商標如果能成為省著名商標脫穎而出,所帶來的經濟價值是非常巨大的。
一、西安市申報著名商標條件:
申請認定西安市著名商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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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所有人為依法設立的法人、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住址在西安市轄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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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國內有效注冊滿3年或實際使用3年以上,商標權屬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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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質量標準和法定的許可條件生產經營,在全市同類商品中質量優良、穩定,具 有較高的市場聲譽,或者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已被認定為《西安市名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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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商標商品近3年的產量、銷售額、利稅、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在全市同行業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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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商標的相關商品有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無被相關監管部門查處或被消費者協會爆光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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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標及其使用該商標商品的廣告宣傳投入較大、覆蓋地域廣,為相關公眾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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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所有人有較強的商標意識,有健全的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機構、人員、制度,商標使用、管理規范,無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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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級為A級,無嚴重違法經營記錄。
二、申報時間和流程:
- 1、準備
- 3-5月;依照認定辦法和往年申報要求,搜集證據,整理材料。
- 2、申請:
- 6-7月;向所在地區縣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標認定申請,由市行業協會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標推薦表。
- 3、推薦:
- 8月;區縣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薦,并組織相關調查、論證,征詢有關地區、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意見,作出認定或者不予認定的決定。
- 4、受理:
- 9月;市工商局受理認定申請書,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 5、評定:
- 2月-5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評審、認定工作;
- 6、公告:
- 5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官方文件,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
三 、申報著名商標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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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申請書和《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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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主體資格證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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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標注冊證及該商標轉讓、變更、續展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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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標使用情況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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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標專用權受到保護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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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標近3年的廣告宣傳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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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商標商品近3年的產量、銷售額、利稅、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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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機構出具的能證明使用該商標商品質量的材料(如衛生、質量檢測、檢驗、檢疫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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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商標商品的生產經營許可材料(如衛生、安全、環保、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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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商標商品所執行的各種生產標準、認證和獲獎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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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或名牌產品認定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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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管理情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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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個案認定西安市著名商標的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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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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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并標明出處。
申報陜西省著名商標申請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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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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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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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認定商標的《商標注冊證》及其變更、續展、轉讓證明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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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申請認定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實際使用申請認定商標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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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申請認定商標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主要設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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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請人或者被許可人使用申請認定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的近三年主要經濟指標(包括年銷量、營業收入、凈利潤和稅收)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稅收證明必須經有關稅務部門蓋章確認;同行業的排名情況應由省級以上行業協會或者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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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請認定商標近三年的廣告發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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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使用申請認定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在國內和境外的銷售或者經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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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該商標專用權遭受侵害的情況。
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標準及認定程序
為科學、準確地認定陜西省著名商標,根據《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與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制定以下認定標準及認定程序:
一、主體資格認定
- 1、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申請人,其住所必須在本省行政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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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申請人,應是依法登記注冊的、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或其它相應合 法資格證明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
- 3、申請認定著名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為申請人合法的經營范圍。
二、商標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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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標,在申請時己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三年以上,并應提供《商標注冊證》或相應的合法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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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申請人的名稱應與《商標注冊證》的注冊人名義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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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標,其所有人在實際使用中商稼標識必須與《商標注冊證》上核準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以及注冊人名義、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的范圍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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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標,在申請時必須是連續使用三年以上的商標。
三、商標所指商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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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所指商品的生產、銷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屬國家限制生產或淘汰的產品;商標所指的服務屬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經營的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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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標所指商品其科技含量、更新程度和市場前景等在同類、同檔產品中領先。
四、商標所指商品、服務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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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所指商品的生產、或商標所指服務的提供者,應建立完善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保證商品(服務)的質量,在申請前三年無重大質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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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標所指商品、服務在申請前三年內的國家、行業和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統檢、抽檢、定期監督檢查中均合格;出口商品未發生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承擔民事責任的退貨等國際貿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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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標所指商品的質量的主要技術指標與省內或國內同類、同檔商品相比,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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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標所指服務的綜合指標在省內同類、同檔服務中比較高。
五、消費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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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費者、用戶對商標所指商品或服務無重大質量問題投訴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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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費者、用戶對商標所指商品的質量、售后服務投訴率較省內同類、同檔商品低。
六、商標所指商品的市場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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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所指商品的銷售應基本覆蓋全省或輻射到不少于兩個以上的外省、市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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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生產出口產品為主的企業,其商標所指商品的出口量應占主銷市場的60%以上。
七、主要經濟指標。
- 商標所指商品的產量、銷售額或產值、市場占有率、利稅四項指標應列全省同類、同種產品的前茅。
八、商標的知名度。
- 主要銷售區內對該商標的認知度應達到熟知程度;廣告宣傳費用的投入與產出以及廣告的覆蓋面、宣傳頻率等在省內同行中名列前茅。
九、商標的內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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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商標管理機構,至少有一名專職商標管理人員;具有完備的商標使用、印制、管理、檔案等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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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認真執行《商標法》及其他商標管理法規,積極主動地保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十、認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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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著名商標認定的,應向所在地地(市)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并填寫《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同時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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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力的資格證明的有效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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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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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創立著名商標的簡要情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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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標最早使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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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質量管理方面的投入,設備概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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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三年來質量管理部門組織的統檢、抽檢、定期檢查和日常監督中的情況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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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一年度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產量、銷售額或產值、市場占有率、利潤等量化指標說明,并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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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商品銷售區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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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與同類企業橫向比較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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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業內部商標管理機構、商標管理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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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它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應按順序裝訂成冊后,連同《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交所在地地(市)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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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市)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應自收到申請表私申請材料30日內作出初審決定。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簽署意見后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退回申請人,并抄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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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對地(市)級工商局初審意見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復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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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省工商局復核,異議成立的,申請人可以要求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受理,并同時報所在地地(市)工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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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人申請延續著名商標的,應填寫《陜西省著名商標延續申請表》,并提交認定程序第一條規定的材料,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同時,報所在地地(市)級工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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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地(市)級工商局報送的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或直接受理的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和延續申請后,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審核,并于60天內決定是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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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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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弄虛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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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的注冊商標被他人以“注冊不當”向國家商標局請求撤銷,正在審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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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決定后,應在省級新聞媒介上予以公布,并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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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不予認定的決定后,應同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及申請人所在地地(市)級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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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與管理暫行規定》頒布前己認定的陜西省著名商標,需重新認定的,應按規定重新申請。
十一、本認定標準及認定程序自公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