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麥當勞狀告萬德福商標侵權一案
2011-12-13 11:11
關于麥當勞狀告萬德福商標侵權一案,8日,北京市一中院判決維持商評委做出的涉案裁定。
案情回顧
2001年11月,韓頤和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飄揚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在餐館等多個服務項目上,注冊“萬德福WONDERFUL及圖”商標(以下簡稱W商標)。
沒想到,這個商標引起了麥當勞的警覺。他們曾經向國家商標局遞交了包括《商標異議申請書》在內共11.6斤重、1000多頁的材料,來阻止“萬德福”的注冊。據說理由是“萬德福的W與麥當勞的M相近似,在實際使用中極易產生混淆,導致對公眾的誤導和對麥當勞M形雙拱圖形馳名商標的弱化”。“如果準予注冊,會直接影響到麥當勞的商業經營活動,侵害麥當勞及麥當勞在中國的幾十家合作伙伴的正當權益”要求商標局撤銷W商標。
無奈,商標異議被駁回。在此之后,麥當勞公司又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提出了復議。后商評委裁定,撤銷了W商標在餐館、咖啡館、飯店、酒吧等項目上的注冊,維持了在其他項目上的注冊。
麥當勞依舊不依不饒
麥當勞公司不服,將商評委告到法院。法院認為,W商標指定使用的非貿易業務的專業咨詢等服務與M商標核定使用的餐館等服務,在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差別較大,據此,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做出的涉案裁定。